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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进口政策速查

海南自贸港「一线」进口与「零关税」:财关税〔2025〕12号怎么写的

资料核对日期:

本文依据文末所列官方文件写成,不是文件全文,也不是官方解读;不构成合规或税务意见。条文以官方原文为准。

这一篇只转述一份文件里与「一线」进口有关的条文: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落款的《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“一线”、“二线”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关税〔2025〕12号,落款日期 2025 年 7 月 18 日,财政部关税司网站发布日期 2025 年 7 月 23 日)。「二线」和岛内流通的条文不在本篇范围内。

文件怎么定义「一线」

通知第一条写: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设立「一线」。

经「一线」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货物,第一条开头先划出两类不适用后面规定的货物: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,以及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税或保税的。

进口征税货物实行目录管理

第一条第(一)项写的是:在「一线」对进口征税货物实施目录管理,目录内的进口货物,照章征收进口关税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。目录范围由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明确。

另行明确的那份文件是《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的通知》(财关税〔2025〕13号),本站另有一篇摘录。

文件里的「零关税」指什么

第一条第(二)项给了「零关税」这个简称的含义:享惠主体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的货物,免征进口关税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。

同一项里列出的享惠主体是:

  •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
  • 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事业单位;
  • 由科技部、教育部会同民政部核定,或省级科技、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民政部门核定的,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的科技类、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。

第一条第(五)项写:享惠主体名单由海南省人民政府确定,根据需要动态调整,并报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备案。

享惠主体可以选择缴税吗?

可以提出申请。第一条第(二)项写:享惠主体自愿缴纳进口关税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(或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)的,可向海关提出申请;主动放弃货物「零关税」进口资格后,12 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同类货物「零关税」进口。

目录以外、又不是享惠主体进口的货物怎么办?

第一条第(三)项写:除第(一)、(二)项以及现行保税、减免税进口货物外,其他进口货物照章征收进口关税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。

「零关税」货物怎么管

第一条第(四)项写:对「零关税」货物设立海关电子账册,运用信息化、智能化手段实施管理,不按特定减免税货物办理相关海关手续,并根据需要开展稽查、核查。

第五条专门写了四类措施:关税配额管理,贸易救济措施,中止关税减让义务、加征关税措施,为征收报复性关税而实施的加征关税措施(加征关税均获得排除的除外)。「零关税」货物属于这四类措施货物的,经「一线」进口时按第一条规定执行,并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四类措施。

第七条对交通工具及游艇、用于维修的「零关税」货物另有管理规定,条文较长,请看原文。

什么时候施行,废止了哪些文件

第十四条写:本通知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。同一条列出同时废止的文件,文号依次是财关税〔2020〕42号、〔2020〕54号、〔2021〕7号、〔2021〕8号、〔2021〕49号、〔2022〕4号、〔2023〕14号、〔2025〕1号,从标题看,是此前原辅料、交通工具及游艇、自用生产设备「零关税」的通知及其调整、明确范围的文件。

第十三条写:本通知未列明的其他情形,已有现行规定的(包括保税政策、减免税政策、跨境电子商务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),按现行规定执行。

依据的文件

查阅日期:2026-10-11。本文没有引用上述文件以外的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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